偷丝袜(你无意中发现过别人哪些不为人知的隐秘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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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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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偷丝袜,你无意中发现过别人哪些不为人知的隐秘事情?
去年暑假的时候,小外甥寄养在我这里,整天和他腻在一起也不是个办法,就给他报了个兴趣班,上午美术,下午跆拳道。
名义上让他做一个文武全才的人,实际上就找一个变相的保姆,最关键的是,兴趣班是大学同学办的,我还可以省下一笔不菲的学费。现在暑假兴趣班遍地开花,所以班上的学生不多,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姐妹,格外引人注目,既漂亮,又文静,小外甥一见就喜欢的不要不要的,上课积极性空前提高。
开学三天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女孩的母亲,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带了副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对这个女人,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才想起来她是我高中的学姐,是我们高中时的噩梦,她的照片一直挂在学校的荣誉墙上。
我们的班主任把她送进大学,然后来高一接的我们班,看我们的目光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开口闭口就是XXX是他教过最好的学生。
高考成绩687分在河北虽然不算太出众,但在一个普通的县级中学,这个成绩也是一个难以逾越的标杆。她考进了北京一所著名的高校,后来就不知道怎样了。
现在我大学毕业也有四年多了,枕畔犹虚,一直找不到如意郎君,没想到人家学霸就是学霸,事业爱情双丰收,双胞胎女儿都这么大了。
人要想过得快乐,就是不给自己制造压力。这女人太优秀,和她打交道会影响我在小外甥心目中的才女形象。明知她既是老乡又是学姐,却视作路人,不理之。
几天以后我又见到了两个小女孩的父亲,他和那女人有说有笑,目不斜视,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
但我发誓这家伙我认识,他是我本家一个叔叔,本地著名的企业家,平时的口头禅就是:当你每天能赚100万的时候,走在大街上看什么东西都便宜。
可叔叔家中老妻犹在,一双儿女也相继考上了大学,在外人看来,家庭无比的美满,没想到他还会干金屋藏娇的勾当。
后来家族聚会,叔叔的女儿总是炫耀自己是家族中年龄最小的公主。我有几次差点忍不住要告诉她,在遥远的省会,她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妹妹,那才是叔叔心目中最可人的小公主。后来情知此言一出,定会引起天大的风波。最后还是忍住不说为妙。
2. 今天下班回来脱在鞋柜的高跟鞋?
东西丢了可以查看小区监控。
小区监控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如果业主的财物在小区内被盗或被破坏,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要求查看相关监控视频。如果物业公司担心泄露其他业主的隐私,可由工作人员先行查看监控视频,在不涉及其他业主隐私的情况下,把业主需要的相关视频截图提供给业主,协助其维权。
3. 如何惩治在女生宿舍偷内衣的变态?
近年来,个别男性偷女性内衣裤的这个不良嗜好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影响着很多女性的正常生活,也对打击这种较变态的社会治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小区去年就出现过一个类似的案例,一个光棍中年男人总偷邻居女士内衣裤,后来被女邻居报警抓了,民警对他住处进行搜查后发现,他家里有五颜六色的女性内衣裤上千件,其中有一个衣柜里塞得满满的女性内衣裤,有的内衣裤被偷时可能还没晒干,堆放在衣柜里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民警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行政拘留了三天后放回家,我经过跟他本人及其亲人的交流,才知道其偷女性内衣裤的心态是怎样的,主要是以下三点心态:
一、“恋物癖”使然,是一种病。由于“恋物癖”患者在婴幼儿期受不良性刺激而产生的心理疾病,导致患者发病的时候是处于无法理性控制,通过偷窃异性穿戴和使用的服装、饰品,如女性的内衣、内裤、胸罩、头巾、丝袜以引起性兴奋。
二、偷盗过程中害怕被发现的这种紧张心理带来的刺激快感。偷窃女性内衣裤者在偷盗过程中,会出现一种极其恐惧、害怕被人发现的心理,但这种给会给他心理上带来无穷大的快感,就是这种快感给他带来继续偷窃女性内衣裤的动力。
三、一些青春期或中年未婚男性而言,女性内衣是除女性性器官之外的另一种性物件。女性内衣成为引起他们欲望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他们频繁收集大量的女性内衣,促进其在自-慰时产生更刺激的性幻想,从而获得身体上的快感。
因为这可能是偷窃者的“恋物癖”引起的行为,并无恶意,所以对付这类人也不要反应过激,应当对其行为充分的理解,可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在晒内衣裤的地方贴上“温馨提示”。如:“您已进入监控区域,请注意您的举止”、“盗窃是违法的,请停下您的行为”、“我报警后,你会面徒四壁”等等,以这种警示类的标语对其进行提醒,可以纠正一些有文化且无恶意的偷窃者。
二、做好伏击,想办法现场抓到他一次,对其进行言语上的批评教育。这种方法比较耗时间,女孩子去抓一个男性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这种办法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般被抓到一次后,这种人都会停止作案,至少近几个月内会停止偷窃女性内衣裤的行为。
若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的话,那也只好报警,把这事交给警察来处理比较妥当。
4. 孩子有恋物症状怎么办?
宝宝受到爸爸妈妈的照顾,对爸爸妈妈产生依赖,而一旦爸爸妈妈不在身边的时候,宝宝就会感到恐惧和不安,这是他就需要寻找一个物品来代替父母,从而找到安全感。宝宝的恋物行为是一种积极的寻求办法,以此来获得安全感,减少对父母的依赖,是一种积极的行为,随着宝宝年龄的增长,这种行为会逐渐消失,如果宝宝的恋物行为比较极端,这时父母就要采取一些行动。
一、转移注意力
父母可以多为宝宝准备一些宝宝恋物相似的物品,这样宝宝喜欢的东西多了,恋物行为自然就难以为继。
二、让宝宝养成睡前好习惯
宝宝在睡觉的时候,爸爸妈妈要帮他养成好的习惯,比如不让宝儿抱着娃娃是睡,还可以给宝宝营造一个良好的睡眠环境。
三、多安慰宝宝
宝宝恋物行为是缺乏安全感,父母应该多给她安全感,多拥抱宝宝,多给他一些鼓励。
四、不强制戒除
对于宝宝的恋物行为,有些父母会采取过激的行为,比如打骂孩子,或者摔宝宝的物品,其实这这样对孩子是一种伤害。
我是侯妈,多平台签约作者,欢迎你能关注我,每天给大家分享教育内容,培养优秀孩子。
5. 有恋物癖怎么办?
“恋物癖”应该有具指,这也没什么。“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哪个年代出点“怪癖”都不稀奇。我来说一个,各位要不觉得恶心,算你内心强大!
话说南朝宋大将刘穆之的儿子刘邕,虽袭父爵,而宋武帝刘裕不予重用,左右有人向武帝说起此事,武帝说:“吾岂不知邕为穆之儿?但其人有奇癖,非人情,不可近。”原来刘邕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之美。 当初让他管理南康郡,其下吏役二百来人,不问有罪无罪,鞭之见血。等结痂时必送进,取以供膳。曾访孟灵休,而灵休因患炙疮,痂落在床上,刘邕一见拿起来就吃。灵休大惊,问:“怎么会吃这么不干净的东西?”刘邕说:“我历来嗜爱此物。”孟灵休于是将痂之未落者,尽剥取以给之。知道的人都引为笑谈,因此见恶于帝。
这绝对是题主所说的“恋物癖”的一种,只是知道的人应该不多,是之为“奇癖”!
6. 为什么电视剧中坏人作案时头上要套个黑丝袜?
因为电视剧里的坏人都有丝袜控,可是又找不到异性朋友,只能靠头上套个丝袜这样纸才能维持的了生活,套丝袜的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套丝袜的感觉啦,套丝袜的感觉就跟谈恋爱一样,比戴面具好多啦!——改编自著名网络红人窃格瓦拉名言,多有得罪,还望不要偷我电瓶车!好了,皮完了,下面开始正经时刻,让我们来讲述坏人头套丝袜的前世后生!
坏人头套丝袜是有历史渊源的首先作为坏人,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首先要做的就是隐藏自身的面部特征,其次还要保证自身呼吸、视觉和听觉不受影响,所以在最初,犯罪分子使用的是棉袜套头,然后在前面挖三个洞,露出鼻子、眼睛,这是丝袜套头的1.0版本。可是后来,有一伙犯罪分子在夏天作案,发现用棉袜套头不透气,很闷,温度高根本受不了,犯罪也是要讲究舒适度的,于是其中一个聪明的成员就突发奇想的想起了自己的女朋友的丝袜,于是他建议使用丝袜套头,结果试验以后发现效果不错,透气、透光、不蒙,还不用另外开洞,比棉袜强多了,所以他们就开启了丝袜套头的先例,后来其他的分子受到他们的启发,也逐渐将丝袜套头推广开来,现在丝袜套头已经成为了全世界小偷、抢劫犯等的标准装备!
丝袜套头的其他优点除了透气、透光以外,丝袜还具有价格低,容易获得的优点,就算在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由于丝袜太过于大众化,警察也很难追查其来源和生产购买地。当然了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就是,许多的人在成为犯罪分子之前,都经受了国内电视剧特别是港片的洗脑,而这些片子里大部分坏人都有头套丝袜的优良传统,所以现实中也就有许多人不由自主的学习模仿了!
电视剧里头套丝袜的其他原因第一、头套丝袜给人一种猥琐、邪恶的第一感觉,这让影视剧塑造坏人角色时能够更加的直接明了,让观众一眼就能贴上坏人的标签,有利于演员的发挥和收视率的提高!
第二、头套丝袜隐藏面部特征,但是又能保留基本的轮廓,这让观众可以在众多的演员和角色中识别出每个人的不同,便于情节的展开和观众对演员角色的识别!
最后再奉劝各位,切勿违法犯罪,且行且珍惜!说了这么多,如果再不点赞,那可要小心你家的电动车了!
7. 大家觉得曾春亮那几天藏在哪?
谢谢平台诚邀!
曾春亮现在已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议论多的焦点人物之一!从整个事件看,发生于案件后的8月16日下午4点半,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致3死1伤后潜逃的曾春亮终被抓获!抓获地点为山砀镇厚坊村西边的一座大山中。
曾春亮于8月8日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用锤子和刀杀害两人,一个7岁儿童重伤。
杀人潜逃后,于8月13日早上7点,在山砀镇厚坊村村委,杀害一名扶贫干部,随后又逃走。为了抓捕曾春亮,警方悬赏5万元,后又提高到30万元。历时9天,出动警方和群众数千人,搜索各个村子和大山,终于抓获此人。从曾春亮被抓看出,他的确让人看不出什么狼狈样,脸上胡子刮的很干净,也看不出脸上有污洉,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大山里藏了几天的人,实倒像是出门走亲戚样,从某种情况分析不排除有人包痞他,比如亲戚和酒肉朋友,也可能是不了解情况的被胁迫的人的一些帮助,从他骑着摩托车跑出来也可见一端倪,他是很轻松地跟在大卡车后准备乘机溜走,只是最后一刻闯关被制住,从摩托车上被拉下。从另一方面看,发现他可能也是一个善于收拾和打扮自己的人,总是想办法把自己收拾的干净,这可能在以前坐牢期间无事干时修修胡子刮刮脸平时所养成的习惯,把自己弄的干净也好在外在上掩饰他的内心空虚。从另一方面分析曾春亮对自己犯下的恶行毫无悔恨感,他被抓时那种阴笑看出,他满不在乎,可见他心里扭曲,人的变态。
从某种情况分析,曾春亮善于伪装,在那几天可能躲藏在一个不知真相,又信息不通的地方,加上山里人热情,丝毫没发现曾春亮是一个严重的杀人逃犯,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因为一个大山藏个把人完全有可能,而且山里有一些独居老人根本没手机,即使有手机也无信号,又怎么可能知道他是杀人逃跑?短期内的几天时间发现不了也不足奇怪。曾春亮之所以逃进大山,因为大山有隐蔽功能,而且山上野果多,有吃有喝的,随处可找个地方歇脚。另外,气温又适宜,发现有独处的空置闲房蹲几天也行。不过有摩托车骑肯定是找到一户人家,花言巧语,借用摩托车办个事,山里交通要差些,一些路只有骑摩托车,还有他杀人也不光杀人,也可能为了钱杀人,可能搞到一些钱。有钱就好办事,不排除在那几天闯入不明真相人家,如独居老人那用钱给人家收买住几天,撒慌和借口什么的,说是收山货或山里玩迷路了。别人又不知,轻信了他,致使他轻而易举落在一个人家也有这种可能,因为他逃跑时身上肯定是带着钱,别的东西又怎么可能带?比如衣服,刮胡子工具以及其他物品?特别是摩托车?这个总是人家的吧,他出狱不久,那来摩托车?又不是抢来的或又杀一人得来?从公开报道看,又未有这方面信息出来?因此,摩托车肯定是:要么借的?要么用钱买辆旧摩托车,只要出钱都可以买到,从这些方面分析他身上肯定是有钱,不排除他杀人时在人家得的?因为他在一户人家杀了人又杀了扶贫干部,这二处肯定获得了一定钱财,或者是又抢了钱还未出来?或者胁迫搞的,既不报案又被迫给他钱或什么的,如摩托车?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废弃旧屋里呆了几天,因为这些废旧老屋内找几件旧衣服是很容易的,一些生活用品也有,如原先是一些老人住的房子,一时又随子女去城里带小孩住几天或一段时间,他翘开锁进去,在那呆几天也不是没可能。还有近期报道的被害人家楼梯上一层发现几个矿泉水瓶及烟头,而公安办案时并沒发现这些现场四周的可疑处作为案件物证遗留物,后被害人家属却在随后查看整理房间及楼梯时发现了这些现场丢弃物,这不排除他再次潜入此地躲藏,因为别人害怕地方,他敢去,最危险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还有他可能找到一个固定的落脚点,并且之所以他以后又从此处跑了出来,应该有两种可能出现:第一种警方的排查已经离他住的落脚点很近了,因为那几日组织大量人力警力及协防搜查,他嗅觉到了危险临近,所以,冒险一搏闯闯关换个安全地方。他这人好吃懒做惯了,天气又炎热,他能受的了吃的这野外苦?所以要想尽办法怎么逃避目前的困境。另外,也不排除一些亲戚将其临时救济窝藏的可能(假设),杀人是要偿命的,这个有待办案人员进一步查证?还有在抓捕时的影相看,他面部红润,而且胡须和头发基本跟刚刮过的一样的新。从这点上来分析他藏身的地方,应该具有一定的卫生条件并且比较方便,至少可以满足它的洗涮的个人卫生问题,这点也是在野外所不具备的,还有山里这个季节蚊虫多,又时常有雨水,闷热潮湿,他能受的了吗?一定会有一个适合临时住的地方,只是预感到危险临近,或者收留人家开始不知后来偶知,又驱敢他之意,但又怕他加害于自己,只好能答应他的都同意,因此得以住了几日,有吃有喝有洗有住渡过几日,这种可能也有。总之,这些不是偶然的,有必然原因,有人提出这种疑问和猜想也不是没一定道理,我们只有等案件完完全全公示在众,真相大白了,才能知道公众心中猜疑的迷底,获得真实的信息,来解开人们一些疑惑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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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三天后,我第一次见到了女孩的母亲,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带了副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对这个女人,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才想起来她是我高中的学姐,是我们高中时的噩梦,她的照片一直挂在学校的荣誉墙上。
我们的班主任把她送进大学,然后来高一接的我们班,看我们的目光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开口闭口就是XXX是他教过最好的学生。
高考成绩687分在河北虽然不算太出众,但在一个普通的县级中学,这个成绩也是一个难以逾越的标杆。她考进了北京一所著名的高校,后来就不知道怎样了。
现在我大学毕业也有四年多了,枕畔犹虚,一直找不到如意郎君,没想到人家学霸就是学霸,事业爱情双丰收,双胞胎女儿都这么大了。
人要想过得快乐,就是不给自己制造压力。这女人太优秀,和她打交道会影响我在小外甥心目中的才女形象。明知她既是老乡又是学姐,却视作路人,不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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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发誓这家伙我认识,他是我本家一个叔叔,本地著名的企业家,平时的口头禅就是:当你每天能赚100万的时候,走在大街上看什么东西都便宜。
可叔叔家中老妻犹在,一双儿女也相继考上了大学,在外人看来,家庭无比的美满,没想到他还会干金屋藏娇的勾当。
后来家族聚会,叔叔的女儿总是炫耀自己是家族中年龄最小的公主。我有几次差点忍不住要告诉她,在遥远的省会,她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妹妹,那才是叔叔心目中最可人的小公主。后来情知此言一出,定会引起天大的风波。最后还是忍住不说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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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惩治在女生宿舍偷内衣的变态?
近年来,个别男性偷女性内衣裤的这个不良嗜好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影响着很多女性的正常生活,也对打击这种较变态的社会治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小区去年就出现过一个类似的案例,一个光棍中年男人总偷邻居女士内衣裤,后来被女邻居报警抓了,民警对他住处进行搜查后发现,他家里有五颜六色的女性内衣裤上千件,其中有一个衣柜里塞得满满的女性内衣裤,有的内衣裤被偷时可能还没晒干,堆放在衣柜里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民警对他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行政拘留了三天后放回家,我经过跟他本人及其亲人的交流,才知道其偷女性内衣裤的心态是怎样的,主要是以下三点心态:
一、“恋物癖”使然,是一种病。由于“恋物癖”患者在婴幼儿期受不良性刺激而产生的心理疾病,导致患者发病的时候是处于无法理性控制,通过偷窃异性穿戴和使用的服装、饰品,如女性的内衣、内裤、胸罩、头巾、丝袜以引起性兴奋。
二、偷盗过程中害怕被发现的这种紧张心理带来的刺激快感。偷窃女性内衣裤者在偷盗过程中,会出现一种极其恐惧、害怕被人发现的心理,但这种给会给他心理上带来无穷大的快感,就是这种快感给他带来继续偷窃女性内衣裤的动力。
三、一些青春期或中年未婚男性而言,女性内衣是除女性性器官之外的另一种性物件。女性内衣成为引起他们欲望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他们频繁收集大量的女性内衣,促进其在自-慰时产生更刺激的性幻想,从而获得身体上的快感。
因为这可能是偷窃者的“恋物癖”引起的行为,并无恶意,所以对付这类人也不要反应过激,应当对其行为充分的理解,可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在晒内衣裤的地方贴上“温馨提示”。如:“您已进入监控区域,请注意您的举止”、“盗窃是违法的,请停下您的行为”、“我报警后,你会面徒四壁”等等,以这种警示类的标语对其进行提醒,可以纠正一些有文化且无恶意的偷窃者。
二、做好伏击,想办法现场抓到他一次,对其进行言语上的批评教育。这种方法比较耗时间,女孩子去抓一个男性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但这种办法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般被抓到一次后,这种人都会停止作案,至少近几个月内会停止偷窃女性内衣裤的行为。
若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的话,那也只好报警,把这事交给警察来处理比较妥当。
4. 孩子有恋物症状怎么办?
宝宝受到爸爸妈妈的照顾,对爸爸妈妈产生依赖,而一旦爸爸妈妈不在身边的时候,宝宝就会感到恐惧和不安,这是他就需要寻找一个物品来代替父母,从而找到安全感。宝宝的恋物行为是一种积极的寻求办法,以此来获得安全感,减少对父母的依赖,是一种积极的行为,随着宝宝年龄的增长,这种行为会逐渐消失,如果宝宝的恋物行为比较极端,这时父母就要采取一些行动。
一、转移注意力
父母可以多为宝宝准备一些宝宝恋物相似的物品,这样宝宝喜欢的东西多了,恋物行为自然就难以为继。
二、让宝宝养成睡前好习惯
宝宝在睡觉的时候,爸爸妈妈要帮他养成好的习惯,比如不让宝儿抱着娃娃是睡,还可以给宝宝营造一个良好的睡眠环境。
三、多安慰宝宝
宝宝恋物行为是缺乏安全感,父母应该多给她安全感,多拥抱宝宝,多给他一些鼓励。
四、不强制戒除
对于宝宝的恋物行为,有些父母会采取过激的行为,比如打骂孩子,或者摔宝宝的物品,其实这这样对孩子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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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物癖”应该有具指,这也没什么。“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哪个年代出点“怪癖”都不稀奇。我来说一个,各位要不觉得恶心,算你内心强大!
话说南朝宋大将刘穆之的儿子刘邕,虽袭父爵,而宋武帝刘裕不予重用,左右有人向武帝说起此事,武帝说:“吾岂不知邕为穆之儿?但其人有奇癖,非人情,不可近。”原来刘邕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之美。 当初让他管理南康郡,其下吏役二百来人,不问有罪无罪,鞭之见血。等结痂时必送进,取以供膳。曾访孟灵休,而灵休因患炙疮,痂落在床上,刘邕一见拿起来就吃。灵休大惊,问:“怎么会吃这么不干净的东西?”刘邕说:“我历来嗜爱此物。”孟灵休于是将痂之未落者,尽剥取以给之。知道的人都引为笑谈,因此见恶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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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人头套丝袜是有历史渊源的首先作为坏人,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首先要做的就是隐藏自身的面部特征,其次还要保证自身呼吸、视觉和听觉不受影响,所以在最初,犯罪分子使用的是棉袜套头,然后在前面挖三个洞,露出鼻子、眼睛,这是丝袜套头的1.0版本。可是后来,有一伙犯罪分子在夏天作案,发现用棉袜套头不透气,很闷,温度高根本受不了,犯罪也是要讲究舒适度的,于是其中一个聪明的成员就突发奇想的想起了自己的女朋友的丝袜,于是他建议使用丝袜套头,结果试验以后发现效果不错,透气、透光、不蒙,还不用另外开洞,比棉袜强多了,所以他们就开启了丝袜套头的先例,后来其他的分子受到他们的启发,也逐渐将丝袜套头推广开来,现在丝袜套头已经成为了全世界小偷、抢劫犯等的标准装备!
丝袜套头的其他优点除了透气、透光以外,丝袜还具有价格低,容易获得的优点,就算在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由于丝袜太过于大众化,警察也很难追查其来源和生产购买地。当然了还有一个重大原因就是,许多的人在成为犯罪分子之前,都经受了国内电视剧特别是港片的洗脑,而这些片子里大部分坏人都有头套丝袜的优良传统,所以现实中也就有许多人不由自主的学习模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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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春亮现在已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议论多的焦点人物之一!从整个事件看,发生于案件后的8月16日下午4点半,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致3死1伤后潜逃的曾春亮终被抓获!抓获地点为山砀镇厚坊村西边的一座大山中。
曾春亮于8月8日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用锤子和刀杀害两人,一个7岁儿童重伤。
杀人潜逃后,于8月13日早上7点,在山砀镇厚坊村村委,杀害一名扶贫干部,随后又逃走。为了抓捕曾春亮,警方悬赏5万元,后又提高到30万元。历时9天,出动警方和群众数千人,搜索各个村子和大山,终于抓获此人。从曾春亮被抓看出,他的确让人看不出什么狼狈样,脸上胡子刮的很干净,也看不出脸上有污洉,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大山里藏了几天的人,实倒像是出门走亲戚样,从某种情况分析不排除有人包痞他,比如亲戚和酒肉朋友,也可能是不了解情况的被胁迫的人的一些帮助,从他骑着摩托车跑出来也可见一端倪,他是很轻松地跟在大卡车后准备乘机溜走,只是最后一刻闯关被制住,从摩托车上被拉下。从另一方面看,发现他可能也是一个善于收拾和打扮自己的人,总是想办法把自己收拾的干净,这可能在以前坐牢期间无事干时修修胡子刮刮脸平时所养成的习惯,把自己弄的干净也好在外在上掩饰他的内心空虚。从另一方面分析曾春亮对自己犯下的恶行毫无悔恨感,他被抓时那种阴笑看出,他满不在乎,可见他心里扭曲,人的变态。
从某种情况分析,曾春亮善于伪装,在那几天可能躲藏在一个不知真相,又信息不通的地方,加上山里人热情,丝毫没发现曾春亮是一个严重的杀人逃犯,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因为一个大山藏个把人完全有可能,而且山里有一些独居老人根本没手机,即使有手机也无信号,又怎么可能知道他是杀人逃跑?短期内的几天时间发现不了也不足奇怪。曾春亮之所以逃进大山,因为大山有隐蔽功能,而且山上野果多,有吃有喝的,随处可找个地方歇脚。另外,气温又适宜,发现有独处的空置闲房蹲几天也行。不过有摩托车骑肯定是找到一户人家,花言巧语,借用摩托车办个事,山里交通要差些,一些路只有骑摩托车,还有他杀人也不光杀人,也可能为了钱杀人,可能搞到一些钱。有钱就好办事,不排除在那几天闯入不明真相人家,如独居老人那用钱给人家收买住几天,撒慌和借口什么的,说是收山货或山里玩迷路了。别人又不知,轻信了他,致使他轻而易举落在一个人家也有这种可能,因为他逃跑时身上肯定是带着钱,别的东西又怎么可能带?比如衣服,刮胡子工具以及其他物品?特别是摩托车?这个总是人家的吧,他出狱不久,那来摩托车?又不是抢来的或又杀一人得来?从公开报道看,又未有这方面信息出来?因此,摩托车肯定是:要么借的?要么用钱买辆旧摩托车,只要出钱都可以买到,从这些方面分析他身上肯定是有钱,不排除他杀人时在人家得的?因为他在一户人家杀了人又杀了扶贫干部,这二处肯定获得了一定钱财,或者是又抢了钱还未出来?或者胁迫搞的,既不报案又被迫给他钱或什么的,如摩托车?还有一种可能是在废弃旧屋里呆了几天,因为这些废旧老屋内找几件旧衣服是很容易的,一些生活用品也有,如原先是一些老人住的房子,一时又随子女去城里带小孩住几天或一段时间,他翘开锁进去,在那呆几天也不是没可能。还有近期报道的被害人家楼梯上一层发现几个矿泉水瓶及烟头,而公安办案时并沒发现这些现场四周的可疑处作为案件物证遗留物,后被害人家属却在随后查看整理房间及楼梯时发现了这些现场丢弃物,这不排除他再次潜入此地躲藏,因为别人害怕地方,他敢去,最危险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还有他可能找到一个固定的落脚点,并且之所以他以后又从此处跑了出来,应该有两种可能出现:第一种警方的排查已经离他住的落脚点很近了,因为那几日组织大量人力警力及协防搜查,他嗅觉到了危险临近,所以,冒险一搏闯闯关换个安全地方。他这人好吃懒做惯了,天气又炎热,他能受的了吃的这野外苦?所以要想尽办法怎么逃避目前的困境。另外,也不排除一些亲戚将其临时救济窝藏的可能(假设),杀人是要偿命的,这个有待办案人员进一步查证?还有在抓捕时的影相看,他面部红润,而且胡须和头发基本跟刚刮过的一样的新。从这点上来分析他藏身的地方,应该具有一定的卫生条件并且比较方便,至少可以满足它的洗涮的个人卫生问题,这点也是在野外所不具备的,还有山里这个季节蚊虫多,又时常有雨水,闷热潮湿,他能受的了吗?一定会有一个适合临时住的地方,只是预感到危险临近,或者收留人家开始不知后来偶知,又驱敢他之意,但又怕他加害于自己,只好能答应他的都同意,因此得以住了几日,有吃有喝有洗有住渡过几日,这种可能也有。总之,这些不是偶然的,有必然原因,有人提出这种疑问和猜想也不是没一定道理,我们只有等案件完完全全公示在众,真相大白了,才能知道公众心中猜疑的迷底,获得真实的信息,来解开人们一些疑惑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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